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按照应急管理局的要求组织开展面向全省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资格复审和新办工作,本次主要针对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高危及非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多个工种培训考证,现将此次参训的相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作业人员(男士60周岁、女士55周岁)。
培训工种:低压电工、高压电工、熔化焊接与热切割、高处作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三、培训方式及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工种作业基础知识、劳动卫生与防护知识、实作技能训练,培训结束组织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证考试。
实操考试:共有四个科目(科目一:安全用具使用;科目二:安全技术操作;科目三:作业现场安全隐患排除;科目4:作业现场应急处置操作),实操试卷从四个科目题目中各抽一题,每个考生共考核四题。实操考试总分为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科目一20分,科目二40分,科目三20分,科目四20分。
2、近期电子照片(白底);
3、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4、无事故证明(仅复审需要);
5、学历证明(没有毕业证的提供户口册本人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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